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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北京8月30日电 (记者 阮煜琳)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,中国*30日发布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国家标准。
环境保护部会同质检总局发布《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一、二阶段)》(GB15097—2016)。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30日在北京对记者表示,新标准是中国发布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国家标准。
中国是一个内河航运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。截至2013年底,中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7.26万艘,净载重量2.44亿吨。港口,中国占据八席,吞吐量约占四分之一。
船舶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。据测算,2013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.4%,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.3%。受船舶污染影响大的是港口城市,其次是江河沿岸城市。
根据上海2012年的研究结果,船舶排放产生的二氧化硫(SO2)、氮氧化物(NOx)和细颗粒物(PM2.5)分别占到上海市排放总量的12.4%、11.6%以及5.6%。在香港,2012年的数据显示,船舶废气排放是全市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NOx和SO2的大排放源,其中前两者占到约30%,SO2则达到50%。
鉴于中国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形势,为落实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要求,环境保护部制定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,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,填补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。
据介绍,船舶燃用高含硫量劣质燃油是造成污染排放的大影响因素。目前,中国船用燃料消耗中有60-65%为船用燃料油,少量用轻柴油(普通柴油)。根据《船用燃料油》(GB/T17411-2012)标准,目前,中国的船用燃料油硫含量在1-3.5%(10000-35000ppm),是国四柴油(含硫量50ppm)的200-700倍。使用高硫油的船舶如同烧着劣质煤、没有尾气处理装置的“移动火电厂”。
邹首民表示,总体来说,该标准主要是针对新定型和新生产的船用发动机,目的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增长,削减新增船舶的污染物排放量。船用燃料的规定,不仅适用于新生产的船舶,也适用于正在使用的所有船舶。
根据安排,标准将分两个阶段实施。阶段,与中国船机排放现状相比,PM排放将削减70%左右,NOx排放将削减20%以上;第二阶段,PM和NOx将在阶段基础上,分别进一步降低40%和20%。(完)